工作职责



审计处是学校综合性经济审计监督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如下: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财经、审计法规;

2.建立健全学校内部审计工作制度;

3.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和中心工作安排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4.对学校财务收支和预算管理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5.对学校基建、修缮工程项目进行审计监督;

6.对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及使用效益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7.对学校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8.对学校重大资金、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对校办企业的资产、负债和损益情况进行审计;

9.受学校组织部委托,对部门负责人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

10.参与学校财务预算及重大经济事项,对学校经济合同进行审签;

11.负责督促落实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

12.负责学校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审计事项的归口管理;

13.负责做好审计档案的立卷归档和保密工作;

14.负责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领导报送审计计划、总结及相关审计报告;

15.完成上级和学校交办的其它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