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更好发挥审计成果作用的几点探讨

发布日期:2018-12-14    浏览次数: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指出,要深化审计制度改革,及时揭示和反映社会经济各领域的新情况、新问题、新趋势。习近平总书记的指示精神为审计工作今后的发展指明了方向,更好发挥审计成果作用是审计部门主动顺应新时代要求,进一步增强审计在国家治理体系中重要作用的必然选择,同时也是审计机关面临的重要课题。

从目前实际情况来看,各级审计机关都不同程度地存在大量审计成果没有得到充分挖掘利用的现象,审计成果的内在价值未得到充分体现。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普遍存在重“查”轻“用”问题,导致不少审计“半成品”不能发挥作用;二是对审计成果过于求全责备,存在着因审计职业局限、手段局限造成取证不够完善而否定整个审计成果价值的情况;三是缺少充分发挥审计成果作用相关的制度平台,审计成果利用存在瓶颈。

针对以上问题,笔者就更好发挥审计成果作用提出几点建议:

提高审计干部的思想认识。审计干部要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改变传统思维模式,既要实现审计全覆盖,又要进一步突出重点,形成上下一心、齐抓共管审计成果利用的明确导向,切实发挥审计成果在维护国家经济平稳运行,揭示、防范重大风险的重要作用。

搞好促进审计成果发挥作用相关的制度设计。搞好制度设计是更好发挥审计成果作用的关键。审计部门应组织力量完善促进审计成果作用的规章制度和考核办法,充分发挥考核制度的引领作用。同时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探索设立分层级的重要审计情况信息库制度,对各行业、各审计项目发现的问题、线索、处理情况等分类储存、整理、加工,建立成系统的树型目录,同时设置不同的查阅路径和查阅权限,既便于审计部门之间互通有无,还可以为相关部门利用审计成果提供渠道。

完善主管审计成果利用的机构职能。做为全国审计的领导机关,审计署各部门之间可以设立协调机构负责审计成果搜集、加工、利用工作。配备业务精通、宏观综合能力强的审计干部,定期搜集整理全国审计机关的重要审计成果,按照问题性质、金额大小、证据完备程度等情况对问题进行梳理分类,然后对不同类型的问题研究不同的用途,如上报、转送、移送、通报、媒体曝光等,从而有效扩大审计的辐射面和影响力。

建立部门间审计成果利用的快速通道。为更好发挥审计成果在领导决策、国家治理、正风肃纪、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等方面的作用,各级审计机关应积极与地方政府、纪检监察、司法机关、行业管理及新闻媒体等部门沟通协调,建立经常的工作联系和信息交换渠道,定期通报搜集整理的审计信息,达到“审计一家、影响一片”的成果效应。

对存在有瑕疵的审计成果要区别对待、适当包容。对于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部分因审计力量、审计时间和审计手段限制,而一时无法查深查透、取证不完备的审计线索,审计机关的有关部门不宜简单地求全责备,不应因审计取证有瑕疵而否定整个审计成果价值。而是应该区别对待,对因审计力量和审计时间不足而无法查透的问题,要加大力量查深查透;对因审计手段所限无法查实的问题,要及时移交相关部门深入调查;对现行法律规定暂不明确,但属于损失浪费、懒政怠政、投资效益差等方面的问题,应通报主管部门完善制度、堵塞漏洞。

从制度层面完善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要强化审计成果运用,就要推动审计查出问题全面真实整改,做到应审尽审、凡审必严、严肃问责。按照“谁审计、谁负责督促”原则,督促被审计单位进行整改。同时建立登记台账并进行重点抽查,对于整改不到位、未整改、假整改的问题,建立完善公告、约谈等机制,切实维护审计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审计署驻郑州特派办 王道通 范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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